宋朝奇葩规定

原创编辑 2024-10-23 14:02:39 -
宋朝奇葩规定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宋朝奇葩规定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宋朝科举中的别试制度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明初民间妇女行为规范
  2. 宋朝户等制有何不同之处
  3. 宋朝科举中的别试制度

[One]、明初民间妇女行为规范

〖One〗、明朝朱元璋时期崇尚理学,宋代形成的理学至此开始定于一尊,成为了统治阶级的治国思想。

〖Two〗、因此,在妇女贞节观问题上,明朝统治者尤其提倡理学的节烈观,是前所未有的。

〖Three〗、明朝开初就开始对贞洁、节烈妇女进行一定的奖励:一方面把旌表贞女、烈妇在制度上做了详细规定。

〖Four〗、洪武元年(1368年)颁布诏令指出对孝顺的子孙,义气之夫,贞节之妇,旌表其门闾。

〖Five〗、官府也开始建立贞节碑坊,以此来表彰贞节妇女。

〖Six〗、另一方面,官府也采取了一系列奖励措施。

〖Seven〗、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规定寡妇三十岁以前夫君去世而一直坚守直到五十岁以后不改嫁者,对其进行旌表,除免其本家差役。

〖Eight〗、而且还将保举节妇规定为地方官的职能,不尽力者将会受到处罚。

〖Nine〗、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张榜告示天下,地方官员在乡里有贞洁烈女,则应该要上报,如若不报者,会受到惩处。

[Two]、宋朝户等制有何不同之处

宋承五代遗制,将乡村主户,按财产多少,划分为五等,[One]、[Two]、三等户为上户,其中,[Two]、三等户也称中户,[Four]、五等户称下户。

[Three]、宋朝科举中的别试制度

〖One〗、即回避制度。应试者有亲戚在本州为官,或为主试官,或因随亲在外不能回乡应试的,由各路转运司主试,十中取三,也叫别头试。

〖Two〗、又进士试也有避亲另考的办法,叫做别头场。详见《新唐书》及《宋史》的“选举志”。为了限制官僚子弟和士族子弟应试的特权,宋代规定食禄之家的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时必须加试复试,主考官的子弟、亲戚参加考试应该另立考场,别派考官,即“别头试”。唐宋科举制度中为避免嫌疑而采取的措施。

宋朝奇葩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宋朝科举中的别试制度、宋朝奇葩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 上一篇: 宋朝奉公
  • 下一篇: 宋朝奇案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