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南宋朝堂内外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南宋朝堂内外以及中国古代朝堂的势力有哪些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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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对移”是两宋时一种相对最轻的贬黜惩罚手段。
〖Two〗、州级主官(如知府、知州)、路级主官(亦即“监司”,如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地方军事长官(如制置使、宣抚使),可以在上报中央的同时,将自己辖下部分官员的差遣或职事官进行两两对调。
〖Three〗、如是由于官员因老、病、昏庸等缘故不称职,抑或由于官员有不法行为,而导致的“对移”,则即为一种惩罚手段。
〖Four〗、即贬降职务,这在宋代有各色各样的形式,我于此试举几种——
〖Five〗、如“出外”。例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四月,“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差遣)张戬落职【3】出外,“知(江陵府)公安县”。
〖Six〗、【注3:宋代有时也会用“落职”来指代“失去中央差遣或职事官”的状况。这与前文所述的对职名的“落职”全然不同。】
〖Seven〗、如“近、大降远、小”。例如前文曾提及北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之前举荐不当,降本官(阶官)、差遣一事。他的差遣就是“大降小”,从“知庐州”降为“知池州”。
〖Eight〗、这三者相当类似,都是不等该官员的差遣或职事官任满,即行罢免,由另一官员顶替。该官员被罢免而失去职务后,情节较轻的,只好等待下一次铨选、任命;情节较重的,则还需要等待审查。
〖Nine〗、其中,“冲替”作为惩罚手段,重于“差替”。这两者在北宋前期并不(或者说至少并不完全)具有贬黜、惩罚的意味,之后才渐渐成为了惩罚手段。
〖Ten〗、而“放罢”则出现于北宋后期,并在南宋时逐渐取代了“差替”与“冲替”。
1〖One〗、指直接将该官员贬降、责授为各种闲散官,即基本无职守或完全无职守的,常用于安置各色人等的一些特殊的差遣或职事官。譬如分司官、祠禄官、添差官、散官(散秩)等等……
1〖Two〗、针对全部官职的主要贬谪罢黜方式。
1〖Three〗、指停止该官员所拥有官职的全部职守与权力。
1〖Four〗、“勒停”,或同时“追官”,称“追官勒停”;或同时“除名”,称“除名勒停”。前者一般还保留了某种程度的官衔,后者则失去了官员的身份。
1〖Five〗、即俗称的“削籍为民”,指官员被剥夺全部官职头衔。之后,若其父祖近亲仍有官身,则该官员的身份变为官员亲属;否则,为庶人身份。
1〖Six〗、这是宋代那些直接对官员的官职起作用的惩罚手段里最重的一种。但即便遭受除名,通常依然有机会叙复原官。
宋朝的文风也是相当开放的,宋朝开过就是以文人立国,极力打压武将。举个例子,宋朝时文官在朝堂上争吵,唾沫星子喷到皇帝脸上,皇帝也无所谓,这放在其他朝代是不可想象的,正因为这样,宋朝的文人地位很高,所以宋朝文风很开放,既有苏辛代表的豪放派,又有温庭筠、李清照为代表的婉约派。柳永这位给青楼姑娘写诗的文人,也有柳三变之称,“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
中国古代朝堂的势力在宋朝以前,宦官、外戚、权臣,可以说是历史上对皇权威胁最大的几股势力之一,其中两汉以外戚最为严重,唐朝则以宦官最为严重,而权臣则穿插于其中。自宋朝以后,随着皇权的进一步集中,这几股势力对皇权的威胁最终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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