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宋朝指使的官职的一些知识点,和北宋的通判与转运使是什么官职,有什么具体作用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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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宋代转运使是宋朝时期设立的一个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监督地方行政事务以及财政收支。
〖Two〗、宋代转运使由朝廷选派的官员组成,负责在各地巡视,督促地方官员履行职责,包括军事、安全、民政等方面,还要督促税收、赋役,监督件案等。
〖Three〗、该机构在宋朝时期时常设立,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当时国家的稳定和治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One〗、通判(tōngpàn)官名。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
〖Two〗、转运使,官名。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职。北宋前期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比较高行政长官。以后﹐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分割转运使的权力。宋太宗时﹐为削夺节度使的权力﹐于各路设转运使﹐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其官衙称“转运使司”﹐俗称“漕司”。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以前﹐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比较高行政长官。以后﹐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分割转运使的权力。若以两省五品以上官任﹐或需兼领数路财赋者﹐称“都转运使”。随军转运使则因事而设。
〖One〗、转运使:宋太宗时于各路设转运使,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其官衙称转运使司,俗称漕司。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以前,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比较高行政长官。
〖Two〗、通判: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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