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宋朝监察制度大事,以及宋代四个路级机构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One〗、这个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设有御史一职,相当于监察人员,但没有专职的监察机构。
〖Two〗、到秦朝时期,中央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下设御史中丞辅佐皇帝。地方设监郡御史,监察郡内。到这时才算正式出现完善的监察制度。
〖Three〗、到汉时,中央设御史府,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地方设立十三部刺史,监察地方官吏,这标志着古代监察制度系统建立。
〖Four〗、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御史台直接受命于皇帝,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地方由朝廷不定期的派官员出巡。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
〖Five〗、隋时中央设御史台,地方设司隶台,专掌州县监察,持节察授。
〖Six〗、唐,中央御史台下设三院,分别为台院,殿院,察院;地方分十五道监察区。谏官组织分隶于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Seven〗、宋朝沿用唐制,但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
〖Eight〗、元朝,中央,地方统设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正廉访使。
〖Nine〗、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
〖Ten〗、清代,中央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和一;地方监察沿用明朝。最重要的是清代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
宋朝比较高级行政区划路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长平司、安抚司四个机构。前三个机构合称;监司、安抚司又称;帅司。四司之间互不统属且互相监督,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1.转运使司负责将地方财赋转运到中央。
3提举常平司管理常平仓和榷茶榷盐等:等。
4安抚使司为路级高级军政长官,掌一路兵民之事职权最重。
〖One〗、督监,官名,最早出现于唐朝中期,朝庭出兵作战时常以宦官为监军,因督察多路兵马,故称“都监”。
〖Two〗、而“都监”用于官名,始见五代十国。北宋初年沿置“行营兵马都监”,为行军出征之一军或方面副帅。北宋真宗景德二年正月,去“行营”,河东诸州军兵马都监、监押有二员者省其一。
〖Three〗、宋代设有路“都监”,掌管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务。有州府“都监”,掌管本城厢军的屯驻、训练、军器和差役等事务。资历浅的武官担任“都监”职务时,称“押监”。路督监多由正八品或以上的武官担任。地方州府以下之兵马都监,通常以知州、通判、知县兼带差遣。
OK,关于宋朝监察制度大事和宋代四个路级机构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