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具有监察职能

网友投稿 2024-06-06 00:01:16 -
宋朝具有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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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北宋都监是什么官职,几品,其次如团练使等等
  2. 北宋官僚监察制度是
  3. 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One]、北宋都监是什么官职,几品,其次如团练使等等

〖One〗、宋代设有路“都监”,掌管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务。有州府“都监”,掌管本城厢军的屯驻、训练、军器和差役等事务。资历浅的武官担任“都监”职务时,称“押监”。官职为正八品。团练就是俗称的民兵队长,官职为正八品,是个小官。宋朝力采强干弱枝政策,团练使仅是虚衔。诸州团练使为武臣之寄禄官,无定员,无职掌,不驻本州。都监,官名,即“监军”,古代监军大都是由宦官兼任。另外佛教寺院中负责监察事务的僧人也称为都监。

〖Two〗、都监大多是由那些在寺院担任过多年的监院、有丰富的寺院管理经验和执行能力的人来担纲的,因为对执行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了解。所以,执行层反馈回来的情况,都监都能够了如指掌。团练使,全名团练守捉使,唐代官制,负责一方团练(自卫队)的军事官职。唐初团练使有都团练使、州团练使二种,皆负责统领地方自卫队,地位低于节度使。一般都团练使多由观察使兼任,州团练使常由刺史兼任。

[Two]、北宋官僚监察制度是

〖One〗、把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让负责比较高军事事务的机构枢密院,与政事堂对掌大权,凡军机大事枢密使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无权过问,分割了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分割了宰相的财政权。有设审官院、三班院、审刑院进一步分割宰相的权力。像唐朝那样宰相成为小“副皇帝”的情形在不会出现。

〖Two〗、中国人一旦作了皇帝就想让自己的后代世世代代都做下去。把中央的权力把到自己手里,还是不会安心的,用赵匡胤自己的话说是:“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接受唐朝潘镇割据的教训,为削弱地方权力,宋朝把全国划分为若干路,作为朝廷派出机构的辖区。路中的管理各个州(郡、府、军、监)的“知州”或“权知军州事”,由朝廷直接派遣文臣带京朝官衔担任。另设通判与其共掌州政。为的是相互牵制,不至于形成割据一方的势力。而且“知州”或“权知军州事”三年一任,不能连任,不能兼任州郡以上的职务。

[Three]、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宋朝比较高级行政区划路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长平司、安抚司四个机构。前三个机构合称;监司、安抚司又称;帅司。四司之间互不统属且互相监督,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1.转运使司负责将地方财赋转运到中央。

3提举常平司管理常平仓和榷茶榷盐等:等。

4安抚使司为路级高级军政长官,掌一路兵民之事职权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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