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唐朝之前有什么制度发展这个问题,简述隋唐宋元明清科举制的发展历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隋文帝,科举制度萌芽,隋炀帝时,开设进士科,标志科举制度正式创立。
〖Two〗、唐期,武则天时期,开创武举,发展了科举制。
〖Three〗、宋朝,考试实行糊名法,完善了科举制度。
〖Four〗、明朝,开始实行八股取士,禁锢知识分子思想,摧残了文化。科举制走上衰落。
〖Five〗、清期,一九零五年,废除科举制,科举制最终完成历史使命!
唐朝主要政治制度是三省六部制。
〖One〗、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宰相集体在设于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
〖Two〗、三省职权合并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宰相权力,中书省具有出令权和勘议权,门下省则署颁制敕、裁决庶政,其中门下省在日常政务的处理过程中处于枢纽地位。
〖One〗、唐朝对分家以及如何分家有详细规定
〖Two〗、历代统治者为维护大家庭模式不可侵犯,不断推出相关法律制止分家。不过,唐朝时,朝廷承认可以分家,但有前提条件:父母健在,不能分家。
〖Three〗、《唐律疏议》中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一个家庭,只要祖父母、父母都还健在,如果子孙想要独立成户并分家财,就要被罚3年的劳役。
〖Four〗、“诸居父母丧,生子及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如果父母都去世了,某个儿子又成家生了儿子,要与兄弟分家,就要被判一年的劳役。
〖Five〗、“尊长既在,子孙无所自专。”如果长辈都还健在,子孙就不能提分家的事情,谁要分家谁就遭殃。
〖Six〗、有了上述诸多限制后,终于迎来了一个“好消息”:“父母终亡,服纪已闋,兄弟欲别者”,“应别”,“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
〖Seven〗、如果父母都去世了,居丧期也过了,兄弟之间要分家,那就分吧,原则是田宅与财物要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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