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宋朝时期作弊措施的一些知识点,和宋代科举制的特点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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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允许私人开矿,但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
〖Two〗、在宋代,矿产资源主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也会允许私人开采矿产资源,但需要获得政府的许可,并且需要遵守政府的法规和税收政策。
〖Three〗、私人开矿需要在政府登记并获得开采许可,同时需要向政府缴纳税收。政府还对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技术和安全标准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此外,政府还会对矿产资源的质量和费用进行监管,以防止私人矿主作弊和不公平竞争。
〖Four〗、总的来说,宋代允许私人开矿,但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和限制。
〖One〗、考试内容:四书文,试帖诗,五经文,诗,赋,策,论,性理论,圣谕广训等。
〖Two〗、县试为童试考试中的第一场。童试是预备考试,通过才能取得府试资格。
〖Three〗、考前一个月,由县署公告考期,(公告)
〖Four〗、童生向县署礼房报名。(属于礼部的下官对口单位)
〖Five〗、本身姓名,年岁,籍贯,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填写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殁履历,过继的人要写本人亲生父母三代。(亲供)
〖Six〗、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写具五童互结保单,作弊者五人连坐。(五童互结保单)
〖Seven〗、请本县廪生具保,称之「认保」。保其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保证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完成以上,方准考,名册分存县署。(廪保)
〖Eight〗、各县皆有考场,考四场还是五场由县官决定。普通科考棚,大小均座北朝南,最南有东西辕门,圈以木栅,有一大院,院北为正门,叫「龙门」,龙门后为一大院,供考生立院等候喊名。再北有三间大厅,中间为过道,考官坐西间,面东点名。再北有很多简易多排座位,供考生写作。
〖Nine〗、入场前,有「搜子」搜查考生全身,防止怀挟抄写等纸张入场。(挟抄)
〖Ten〗、每场一天,黎明前,由县官点名,童生带考篮,内装文具食物,戴校卡、准考证入场。如考生多,预先分排,每排五十人,院中立有糊纸灯牌,容易看清,依次渐行,点名入场。
1〖One〗、先教官向考官一揖致敬,立考官背后,再集合做保廪生,次第向考官一揖致敬,立考官旁监视。童生点名入中厅大堂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此为「唱保」。如做保廪生对考生有疑时,立即县官查察或扣考,大堂上有酒水伺候。
1〖Two〗、考生按卷上座号,入座,衙役用牌灯巡行场内,考题贴板巡回展示,考生填涂准考证号,诸考生开始写作。¨卷有红线横直道格,每页十二行每行二十字,发素纸两张以起草之用,唯题目及抬头字,草稿中亦需填楷书,考生不得将答案写于密封线外,违者作零分处理。
1〖Three〗、第一场为正场,录取较宽,文字通顺者即可录取,取者准许府考,以下各场是否参加,由考生自己决定。自第一场至末场,每场考试隔数日揭晓一次,第一场未取者,不能考第二场,文字较差者被淘汰,至末易能录取人数甚少,为录取秀才名额的二倍。再第一场取前列者,下一场提坐「堂号」,接近主试官,监试加严,或受面试,其人数以十名至二三十名为度。
1〖Four〗、各场考试不外四书文,试帖诗,五经文,诗,赋,策,论,性理论,圣谕广训等。题目、诗、文皆有一定格式,不能犯庙讳(已故皇帝名)御名(如今皇帝名)及圣讳(先师孔圣名),考试文不得少于三百字。各场卷子十数张,界红线横直格,另附空白草稿数张,考试文正、草要全,文字必填相符。卷面有坐位号,交卷后姓名弥封。
1〖Five〗、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题目、诗、文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全卷不得多于七百字。第二场为招覆,亦名初覆。试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不得误写添改,第三场称再覆,试四书文或经文一篇,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前场「圣谕广训」首二句。第四五场连覆,经文、诗赋、经文,姘文。
1〖Six〗、定制学署教官不准阅卷,以防作弊。每场限当日交卷,不给烛。考生完卷,分批开放龙门出场,谓之「放排」
1〖Seven〗、考试揭晓,谓之「发案」,每次发案,鸣炮用吹手。发案用圆式,或日圈。取在第五十名以内,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层三十名,内层二十名,亦有不分内外,列五十名为一大圈。居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者,为第一名,只写坐号,不写姓名,逆时针排写,出50名圈者为出圈或叫出号,第二圈以下仿此。
1〖Eight〗、末场考完,即将自第一场起当取考生,全数拆开弥封,用姓名发案,称之「长案」。取列第一名者,曰「县案首」,无重大事故,无须再一路考至院考,照例「进学」,获取秀才功名。考取前十名者,为「县前十」,为一项荣誉,至府考时,需提坐堂号。
〖One〗、宋朝的科举制度在规模与制度上相较于唐朝有进一步提高:
〖Two〗、(1)科举制地位有所提高,科举制度为取士正途。
〖Three〗、宋代的进士分为三等,一等赐进士及第,二等赐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一般情况下一甲三人,一甲的第一名叫状元,一甲的第二名叫榜眼,一甲的第三名叫探花,二甲的第一名叫传胪,二甲三甲人数不确定,除以上常例录取的正奏名,还特别设置了因多次科考不上的举人,在遇到皇帝策试时,可参加附试,称其为特奏名或“恩科及第”。
〖Four〗、(3)中试之人的地位和待遇得到提高,吸纳广大人才,特别是出生寒门的学子。
〖Five〗、宋英宗(公元1065)时确定了科举考试时间为“三年一贡举”就是三年一次大考,唐朝是一年考一次,而宋朝三年一次的“大比之年”主要就是指由礼部主持的“会试”以及之后的殿试,这样三年一次相较于唐朝一年一次就可以节省部分人力物力财力。“三年一大考”一直使用到科举制被废除。
〖Six〗、王安石变法时,废除贴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专用《三经新义》取士。
〖Seven〗、殿试始于唐朝武则天,但没有成为制度。宋朝初期时形成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后又将殿试成绩评定等级。
〖Eight〗、(7)建立新制,维护考试的公平,防止作弊。建立了新制度,具体如下:锁院制、别头试、糊名法、誊录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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