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唐朝皇室开放的男女关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唐律中的夫妻之道体现了什么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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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唐建国之初,参照隋朝旧制:夫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正一品。
〖Two〗、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才人九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还有六尚各司,分管宫内车马服饰。
〖Three〗、唐玄宗开元年间,对妃嫔称号另作更改:三夫人:惠妃、丽妃、华妃。正一品。芳仪六人。正二品。美人四人。为正三品。才人七人。为正四品。尚宫、尚仪、尚服各二人。正五品。其余各司各典的女官为六品至九品。
〖One〗、唐代婚姻,其缔结也难,其散也不易,诚是。而所有婚姻解除条件与程序的设置,都意在表达其时人们对婚姻之事的敬谨、恭慎之心。夫妻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起点,夫妇之义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男女有别,夫妇有义,父子有亲,家庭稳定和谐,社会的安宁与和谐才有保障。
〖Two〗、唐律中的夫妻之道体现了婚姻,需要当事者理性真诚以待。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并非简单的男女个体行为,它关乎家庭、家族,以及由婚姻而衍生出的一切社会关系,关乎风俗人心,天下治乱,夫妻之道贵在和、久、通:夫妻相谐,同甘共苦;孝养父母,和睦亲族;延续子嗣,祖先有祀——透过唐代婚姻解除的礼法制度,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对婚姻的美好期待,其中的意蕴,值得今人深思。
〖One〗、唐朝的婚姻缔结一般有两个大的阶段,即定婚和成亲。传统“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币(下彩礼)属于定婚的程序,择日、亲迎属于成亲的程序。可见,即使传统礼仪,定婚的程序有四套,是重点。
〖Two〗、成亲的过程根据敦煌文书、《酉阳杂俎》等资料的记载,主要表现为喜庆和祝福的气氛。正是通过一些热闹的程式和仪节,使婚姻当事人的结合成为男女所在亲友及邻里皆知的事实。但是,与定婚相比,成亲的程序反而显得不重要。只要定婚下彩礼,即使没有亲迎,婚姻也已经被认定。
〖Three〗、《大唐开元礼》中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或纳徵)、请期、亲迎等,基本照搬古礼的记载,其实是具文而已。实际的情节则已大异其趣,民间更未必皆遵行不替。现存传世文献和敦煌文书中的有关资料显示,民间实际上实行的大约是在古礼的基础上,辅之以民间习俗,即所谓俗礼或者变礼者。而官府在认定婚姻有效性方面完全不会根据“六礼”的程式,也不会看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而是看谁最先签定婚姻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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